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太和路、教育路、还珠沥路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太和路、教育路、还珠沥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还珠沥村太和路,道路等级是城市次干道,本次改造全长约1.02km,双向4-6车道;还珠沥教育路,道路等级是城市支路,本次改造全长约1.58km,双向2-4车道;还珠沥村还珠沥路,道路等级是城市支路,本次改造全长约0.8km,双向2-4车道;这三条路主要改造内容为车行道加铺沥青罩面、重建人行道、交通划线、破板修复、管线检查井抬升改造等。(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约37873500.00元。其中土建投资29007673.05元。(具体金额以批复为准)
2.5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 期为33个月。其中,施工期暂定9个月(自招标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24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期限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中各标段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 5 日内进场完毕。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太和路、教育路、还珠沥路改造提升项目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保修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乙级 (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3.2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3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4)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2室(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时采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2026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及 村委公告栏 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股份经济联合社 ;
电话:0769-83811959;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8.2 其他: /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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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股份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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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教育路37号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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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523000 |
邮编: 5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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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叶工 |
联系人: 周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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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69-83811959 |
电话: 0769-22333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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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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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2026 年 06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