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三联村停车场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凤岗镇三联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对凤岗镇三联村停车场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ZH19020
二、 采购项目名称:凤岗镇三联村停车场智能化建设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589559.14元。
四、 采购数量: 1
五、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用途 |
停车场智能化建设 |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所参与包组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属于企业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东莞市凤岗镇三联股份经济联合社。
六、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对报名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八、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6月28日 至 2019年 07月05日止。
九、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6月28日 至 2019年07月0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雅园新村小区39栋103商铺(小区外面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方式)
十、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8日 15:00
十一、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雅园新村小区39栋103商铺(小区外面商铺)
十二、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8日15:00
十三、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雅园新村小区39栋103商铺(小区外面商铺)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凤岗镇三联股份经济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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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三联路18号 |
联系人:钟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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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9-87516893 |
传真:0769-87516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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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3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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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雅园新村小区39栋103商铺(小区外面商铺) |
联系人: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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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9-22333556 |
传真:0769-22333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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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3000 |
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