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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实验中学教学楼和致真楼卫生间翻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3-04-13 17:22:16 浏览次数:

长安实验中学教学楼和致真楼卫生间翻新改造工程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5月05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466001001

招标编号:CAACAI12300279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长安实验中学教学楼和致真楼卫生间翻新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112970.73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教学楼改造装修面积约914.09平方米,总投资约312万元。

发包范围:长安实验中学教学楼和致真楼卫生间翻新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含现状处理、拆除工程、砌筑工程、地面铺设、墙面抹灰、吊顶天棚、隔断等);2、水电工程(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室(8)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4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麦工  0769-85073008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周旭  0769-22333556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6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9.投标保证金形式:①单项投标保证金;或②银行电子保函;或③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长安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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