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岗社区五条道路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2月09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192001001
招标编号:CAACAC12300272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厦岗社区五条道路升级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14025769.87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厦岗社区五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分别为同心路全长830.106m,车行道宽度16m;金沙路全长192.198m,车行道宽度15m;得富路全长291.163m,车行道宽度15m;盘福东路全长340.996m,车行道宽度8至9m;祥隆路全长723.926m,车行道宽度10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排水管最大管径为DN600,总投资约1403万元。
发包范围:厦岗社区五条道路升级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含现状处理、机动车道、人行道、新建立道牙等);2、交通工程(含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安全、宣传标牌等);3、排水工程(含雨水口、塑料管、混凝土井、回填方等);4、绿化工程(含种植土回(换)填、铺种草皮等,绿化养护期6个月)。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体按资质规定设置))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1)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6)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8月20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2月09日09时30分 交易大厅
投标会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1月1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9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麦工 0769-85418778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周旭 0769-22333556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2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在最新期东莞市交通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期而上一期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目前已公布的东莞市信用评价最新期为 2022 年第 2 季度,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最新期的结果,则按其已公布的最新结果为准)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①单项投标保证金;或②银行电子保函;或③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